北交所的交易方式主要包括竞价交易、大宗交易、盘后固定价格交易、协议转让,同时经证监会批准还可引入做市商机制,这些交易方式共同构成了北交所完整且多元的交易体系,适配不同投资者与交易场景的需求。

竞价交易是北交所最核心、最普遍的交易方式,也是普通投资者日常使用的主流模式,分为开盘集合竞价、连续竞价与收盘集合竞价三个阶段。每个交易日9:15至9:25为开盘集合竞价,其中9:20至9:25不可撤单,系统以此阶段申报确定当日开盘价;9:30至11:30、13:00至14:57为连续竞价,按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原则撮合成交,支持限价与市价委托,且连续竞价阶段设有5%价格笼子,买入申报不高于基准价105%,卖出申报不低于基准价95%,防止极端价格波动;14:57至15:00为收盘集合竞价,仅接受限价申报且不可撤单,用于确定收盘价。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低100股,超出部分可1股递增,卖出时不足100股需一次性申报,日常涨跌幅限制为30%,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但设30%、60%两档临时停牌机制,各停牌10分钟。

大宗交易是北交所为大额证券交易设立的专属方式,主要面向机构或大额持仓投资者,门槛设定为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,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,北交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该限额。大宗交易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:15至11:30、13:00至15:30,15:00至15:30为成交确认时间,交易双方需达成协议后,通过成交确认委托提交证券账户、约定号、对手方信息等内容,经交易所确认后成交。其成交价格有明确区间,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,价格在当日涨跌幅范围内协商,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则按相关规则确定,大宗交易不纳入即时行情,成交量盘后计入总成交量,既满足大额转让需求,又避免对二级市场正常价格造成冲击。
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北交所补充性交易方式,具体事宜由交易所另行规定,申报时间为交易日9:15至11:30、13:00至15:30,交易时间在收盘后,所有有效申报按当日收盘价统一成交,遵循时间优先原则撮合。该方式主要为投资者提供盘后以固定价格成交的渠道,减少大额交易对收盘价的影响,适合希望以收盘价完成交易、规避盘中价格波动风险的投资者,目前虽应用频次低于竞价与大宗交易,但完善了北交所全时段交易服务能力。协议转让属于特殊场景交易方式,主要用于收购、股份权益变动、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情形,需向北交所申请批准,转让双方可协商价格,标的通常为无限售流通股,是北交所交易体系中满足特定资本运作需求的重要补充。

做市商机制是北交所经证监会批准可引入的交易辅助机制,做市商为经交易所认可的证券公司等机构,需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,并在报价数量范围内履行与投资者成交的义务,通过双向报价为市场提供流动性,缩小买卖价差,稳定市场价格,尤其适配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定位,能提升部分股票交易活跃度,优化市场深度。这些交易方式各有侧重、相互配合,竞价交易保障日常交易效率与活跃度,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满足大额与特殊转让需求,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补充收盘后交易场景,做市商机制则助力提升流动性,共同构建起适配创新型中小企业特性、兼顾效率与风险的交易生态。
